涟源检察:为勒索钱财“组团”诬告强奸检察官严密审查还原案件真相
2024-03-13 08:28:12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李翔 | 作者:梁雄 邓丽媛 | 点击量:711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 梁雄 邓丽媛)男子赶赴朋友邀约,为何被朋友“表哥”一行索要10万元“封口费”?拒绝支付却被威胁曾侵犯朋友小欧,恐将面临“牢狱之灾”?一连串的离奇经历让李某万念俱灰。

涟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对李某涉嫌强奸案的审查过程中,发现案件存在诸多疑点,遂立即召开案件研讨会讨论并列出继续侦查提纲引导公安机关侦查,随着对案件的深挖彻查,一场为勒索钱财而“组团”诬告强奸的闹剧也浮出水面。近日,涟源市人民法院以刘某等3人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刘某等3人有期徒刑1年6个月,缓刑2年,并处罚金。

为勒索钱财“组团”诬告强奸

小欧(化名)是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生,2023年6月,小欧与朋友刘某、邱某、王某等人在一家烧烤店吃夜宵,王某等人在聊天过程中得知小欧与李某认识。

“他在深圳做生意,开着一百多万的豪车,很有钱。”王某说到。得知李某家境优渥,又与小欧来往密切,利益熏心的几人便产生了以李某强奸小欧为由向其索取10万元的想法。

随后,刘某等人共谋,由小欧将李某约出,王某冒充其表哥,编造李某曾与未满14周岁的小欧发生关系的谎言,与李某“谈判”,向其索要10万元“封口费”,面对虚构的事实,李某果断拒绝,并驾车离开。索取未果,当晚凌晨,几人决定前往李某家中继续“谈判”,途中在一街道发现李某车辆,几人上前追赶拦截,以报警为由威胁、恐吓李某,要求其支付10万元,李某拒不承认与小欧发生关系,拒绝支付10万元“封口费”,敲诈未果,气急败坏的几人立即报警称未成年女子小欧被李某强奸,并前往公安局“作假证”,致使李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进行刑事拘留。

严密审查真相最终“水落石出”

2023年8月,李某应涉嫌强奸被移送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在审查案卷材料时,检察官发现该案存在诸多疑点,调查发现,刘某等人报警时所说小欧被侵犯的作案时间,李某与小欧并不在同一个城市,且李某忙于其他事务并没有作案时间,证据之间存在诸多矛盾,种种迹象表明案件另有隐情。

随后,涟源市检察院依法对李某做出存疑不捕决定,并列出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,引导公安机关侦查,梳理该案可疑证据。随着调查深入,诸多证据证明李某强奸并非事实,遂涟源市检察院对李某强奸一案进行撤案监督,公安机关对刘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案立案侦查。同年10月,该案被移送至涟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
经审查,刘某等3人敲诈勒索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,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,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

责编:李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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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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